各县(市)区科技局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引导和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、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,根据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申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》(焦科〔2011〕22号)(焦作科技网http://www.jzkeji.gov.cn/html/kjgl/e1/)规定的申报条件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单位按照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,认真填写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》,编制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》,并附相应证明材料。
(二)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》和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》统一使用A4纸,正文采用4号宋体字。
(三)附件材料按资质类(包括营业执照、质量管理认证证书、行业专业生产证书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)、经济技术类(包括研发投入证明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、查新报告、检测报告、专利证书、技术合作协议等)、荣誉类依次装订。
(四)申报材料书籍式装订,一式二份,附电子版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各县(市)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做好本辖区申报组织工作,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后签署推荐意见、盖章、出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,统一报送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。
(二)申报时间:2016年11月14日以前。
(三)申报地点:焦作市科技局行政服务科。
(四)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妍
联系电话:3568120 3569830
电子信箱:12345jzkj@163.com
附件:1.申请材料封面格式
2.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》
3.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》
4.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汇总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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